好消息!11月1日起,河北4.5噸以下貨車取消營運證!
物流新聞 2017-09-28
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河北省道路運輸條例》。
其中33條規定: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引導、整合道路貨物運輸資源,鼓勵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拓寬經營渠道、創新經營方式。使用總質量為4500kg以下的載貨汽車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可以不再申請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手續。
此前,《山東省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和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經營許可辦法》規定載重2噸以下輕卡屬非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不需要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那么問題來了:出了河北省,被查怎么辦?
據了解,隨后全國范圍內都要逐步取消4.5噸以下貨車營運證。可以不再申請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手續。
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河北省道路運輸條例》。
其中33條規定: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引導、整合道路貨物運輸資源,鼓勵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拓寬經營渠道、創新經營方式。使用總質量為4500kg以下的載貨汽車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可以不再申請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手續。
此前,《山東省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和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經營許可辦法》規定載重2噸以下輕卡屬非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不需要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那么問題來了:出了河北省,被查怎么辦?
據了解,隨后全國范圍內都要逐步取消4.5噸以下貨車營運證。可以不再申請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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