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航運市場秩序專項治理10月起實施
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長江等內河航運市場秩序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簡稱《行動方案》),提出排查治理長江等內河航運市場存在的不規范、不安全、不公平的經營行為,專項治理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為期1年。
行動將對經營資質條件不達標、船舶違規掛靠、船舶超載、船舶配員不足、新改建船舶檢驗質量、涉企違規收費6類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各地水路運輸管理部門要組織開展水路運輸經營者、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者經營資質不達標專項治理,并會同海事管理機構加強監督檢查,嚴禁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違規接受船舶掛靠。海事管理機構要強化船舶現場檢查效果,按不低于2%的比例進行現場抽查;結合船舶到港登輪檢查或船舶安全檢查,加強對船舶配員情況的檢查,在專項行動期間應覆蓋所有內河營運船舶;加強對專項行動期間新建或重大改建完工船舶的檢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監督管理,規范收費行為。
據了解,此次專項治理將分3個階段,10月1日至今年年底為自查整改階段,2017年1月1日至7月31日為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8月1日至9月30日為抽查總結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