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網約車每年至少年檢一次 需購買營運車保險
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準入和退出有關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確了網約車準入和退出的具體事宜。網約車審核通過后,需將車輛變更為“預約出租客運”。相對的,網約車的年檢制度和保險事宜也和私家車不同,具體為五年內網約車每年年檢一次,同時需購買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相關保險。
五年內網約車每年年檢一次
交通運輸部日前發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準入和退出有關工作流程的通知》,根據通知,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車輛所有人或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對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車輛,車輛所有人到公安機關辦理車輛登記或變更,在受理申請5日內,對已通過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車輛,登記或變更為“預約出租客運”。
預約出租客運代表了和私家車不同的屬性,通知明確了網約車和私家車不同的年檢標準和保險情況,具體為:網約車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和環保檢驗,自注冊登記之日起,5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網約車車輛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相關保險時,適用于營運客車類保險費率。
網約車輛按規定應退出網約車經營時,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法注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并通過信息交換將相關車輛信息向公安機關反饋,供公安機關在車輛所有人申請變更時核驗。
網約車公司需上報全套運營信息
近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國家網信辦等六部門聯合公布了《關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申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流程的通知》,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向企業注冊地相應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線上服務能力材料。同時,網約車平臺需要向主管部門上報全套運營信息。
根據通知,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向企業注冊地相應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線上服務能力材料。具體包括,具備互聯網平臺和信息數據交互處理能力的證明材料;具備供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條件的證明材料;提供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出具的數據庫具備接入交通運輸部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條件的情況說明等內容。
建立全國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
同時,通知明確將建設全國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統一接入網約車經營者的數據,方便網約車經營者與各城市監管平臺的信息交換,并實現相關部門間和各部門內部信息共享,提高服務效率,優化營商環境。
網約車平臺需要向主管部門報備車輛基礎信息、駕駛員基礎信息、運價信息、注冊乘客信息等全套運營信息。
此外,交通運輸部還發布了《關于明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許可證件式樣的通知》,明確同網約車相關的證件式樣?!毒W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要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記錄”欄應填寫相應網約車平臺公司,對于接入多家平臺公司提供服務的,須分別注明,并由網約車平臺公司蓋章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