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貨車轉讓協議
貨 車 轉 讓 協 議
甲方【售車方】:
乙方【買車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法律責任與義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車輛概況:6米8高欄貨車一輛,車牌號:川AAL909, 型號:
車輛識別代碼; 發動機號:
二、車輛出售價格雙方約定 : ,大寫【 】,乙方交付押金 元,大寫【 】,自簽訂協議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全部購車款項。
三、甲方保證出售車輛手續齊全合法正規,無違章記錄。
四、乙方交付全部款項完畢,甲方將車輛交接給乙方,乙方接車之時車輛所有權歸屬乙方擁有,交通事故、交通違章、行政規費、保險費、及車輛相關的賠償責任,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車輛所引發的民事賠償,法律責任及相關第三方連帶賠償責任。
五、車輛戶籍掛靠公司,不影響車輛買賣,車輛所有權屬乙方所有,當甲方同意車輛過戶給乙方,費用乙方自理。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務關系,乙方駕乘人員不是公司員工,甲方不承擔駕乘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六、車輛轉讓簽字后車輛產生的債務及經濟糾紛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車輛交接給乙方在車輛經營、買賣管理、車輛損毀、滅失、運輸貨物損壞、車輛違法違章以及第三方運輸所產生的經濟損失賠償、法律責任等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國家行政規費、保險費,按時保養審驗車輛。甲方代繳車輛費用由乙方提前轉入指定公司賬戶。甲方依照國家法規代為辦理。
八、甲方優先提供貨物滿足乙方,乙方自愿選擇運輸路線。
九、買賣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有異議協商解決。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